Skip to content

《圆圈正义》— 罗翔

《圆圈正义:作为自由前提的信念》 罗翔


一、圆圈正义

当生命中缺乏一个终极的敬仰对象,人就不可避免地会把自己置于生命中最重要的地位,形成无法抑制的自恋。

"土鳖才看国产片。"……"北大好。""清华好。""北大的月亮都比清华圆。""呸!清华的学渣都比北大的学霸强。"……如果有人超然一点,很可能会受到两派共同的指责。"没在清北读过书,别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滚。"

人的本性喜好拉帮结派,甚至不惜"互拉仇恨",其中的根源在于人的自恋。当生命中缺乏一个终极的敬仰对象,人就不可避免地会把自己置于生命中最重要的地位,形成无法抑制的自恋。自恋让人总是自觉优越:或是出生的优越、种族的优越,或是智力的优越、知识的优越,或是财富的优越、阶层的优越,或是地域的优越、口音的优越,甚至是道德的优越、宗教的优越。

正是这种自我的优越感使得人类冲突不断。无论是儒家的"华夷之辨",清政府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本质上都是人类自恋的产物。自恋让人很容易发现并放大他人的问题,但却很少会反思自己也犯着相同的问题。"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我们很容易记起近代史的屈辱与伤害,但很少愿意思考我们曾经对外族,甚至是同胞犯下的罪过。

自恋让人执着于对他人的利用,所有的人际交往都只是在满足自我的需要。如果他人不再有利用价值,人的"爱"也就会消失殆尽。因此,我们很容易记住对他人的恩惠,却很容易忘记他人对自己的恩情。

自恋让人缺乏安全感。人知道自己的有限,无法主宰未来,但自恋让人靠不断的自我提升来对抗对未来的焦虑。只不过不断的自我成功带来的却是更大的不安全感,以及对同类更深的敌意。人们总是在贪图虚名,互相嫉妒。在人的眼中,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竞争对象,没有朋友,只有敌人。

画圆的三种人

第二种人很用心地手绘圆圈,但无奈所画之圆就是不太规则。他们中的一部分会灰心丧气,甚至干脆放弃画圆。这些人会觉得世上本无圆,庸人自扰之——既然我们所做的一切离正义那么遥远,那么根本就没有正义。理想破灭之后的虚无会让这些人以犬儒讥诮的心态来看待一切,也就慢慢转变为第一种人。

第三种人用先进的仪器画圆,如使用圆规。当画出一个合格的圆,他们会非常开心。但慢慢地他们开始陶醉于自己所画的圆,他们觉得这个圆太完美了,当不可一世的自恋充满他们的心思意念,他们也就会将自己所画的圆定义为"圆"的标准。如果有人提醒他们,其实还有更完美的圆,他们会把这种意见当成对自己的挑战,因为他们俨然已经是真理的代表。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自恋。

如果把理想中完美的"圆"比作正义的应然状态(应该如此),那么现实中所有的不那么完美的"圆"就可以看成正义的实然状态(实际如此)。应然正义和实然正义是法律永恒的主题。

刑罚权与"刀把子"

为什么会这样,刑罚权是怎样失去控制的?难道刑法就只是简单的"刀把子"?

要转变"刀把子"刑法观,首先要纠正的就是国家权力至善的观念。刑杀之权是一种由国家垄断的暴力。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往往导致绝对腐败。无论哪种政治体制下的国家权力,都不可能没有瑕疵,都有滥用的可能。

南宋绍兴十一年农历十二月廿九(公元1142年1月27日),大年除夕,年仅39岁的岳飞被宋高宗赐死,罪名为"谋反"。岳飞被捕时,有人劝他向高宗求情,为岳飞所拒,他说:"上苍有眼,就不会陷忠臣于不义,否则,又能往哪里逃呢?"同为抗金名将的韩世忠一改往日的圆滑与世故,面诘秦桧,认为谋反一事,子虚乌有,秦桧支吾其词"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怒斥道:"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岳飞父子后均被处死,遇害之前,岳飞手书八个大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在不受约束的国家权力面前,公道正义显得多么的苍白无力。岳飞父子行刑之日,杭州城凄风苦雨,"天下冤之",无数人为之泪下。

只要将刑法作为工具,权力的滥用也就不可避免,人治可以打着法治的名义大行其道。

任何事物一旦成为工具,就必须为使用者服务,当工具可以满足使用者的目的时,工具可以获得各种美赞,而当工具妨碍了使用者实现目的,自然也就会弃之如敝屣。无论将法律定义为何种工具,它都无法避免为人任意裁剪取舍的命运。法律工具主义是权力至善的必然体现。深信权力毋庸置疑的正确性导致掌权者很难有一颗谦卑的心去接受束缚,法律自然只能成为掌权者推行政策的工具。

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历史已经,而且还将继续告诫我们,国家权力绝不是完美无瑕的,刑法也不应成为统治者任意操控的工具。刑法要追求公平和正义,而不能唯权力马首是瞻。法律是对世俗社会的诫命,它要约束包括统治者在内的一切权力。在这个意义上,不是法律匍匐于权力之下,而是权力在法律之下俯首称臣。

正是基于刑法的双重使命,1997年我国刑法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既要惩罚犯罪,又要限制惩罚犯罪的权力。刑法也就开始实现了从"刀把子"到"双刃剑"的转化,虽然这种转化仍未完待续。

法治的妥协

最近处理了一个朋友委托的刑案,我心里坚持认为当事人无罪。但是鉴于案件已经起诉,我不得不慎重考虑认罪换轻刑的选项。

勇敢当然是一种美好的品质,但勇敢并不意味着毫不妥协。我们很容易指责他人懦弱,但这种指责太过刚性,缺乏身临其境的同理心。

我们都想成为一个勇敢的人,但是事到临头,我们也许才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勇敢。有的时候,妥协往往是一种更为勇敢的举动,只要这种妥协并没有放弃自己内心深处最神圣的原则。回想自己办理的大多数刑事案件,我似乎都选择了妥协。

对中国的司法制度有了解的人都知道,法院一旦作出无罪判决,将会直接导致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承担一定的国家赔偿责任,甚至就连具体办案的警察、检察官也会受到"错案责任追究"。甚至,在司法机关内部还存在着一些成文或不成文的绩效考核规定,对刑事破案率、批捕率、无罪判决率、撤诉率等进行考核。

检察官直截了当地回答我,没法撤诉,因为按照该地的规定,已经起诉的案件即便撤诉也要按照无罪案件对待,要扣绩效分。

法治的基本要义在于用公开的规则去约束权力,让民众能够有合理的预期,免于惶惶未知的恐惧。合理预期是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物的基本天性。

科学家做过一个试验,铁笼中养着一只白鼠,左右各开一小门,左边放着一根通电的棍棒,右边放着一块蛋糕,科学家用木棍驱赶老鼠,经过几次训练,白鼠习惯了右跑,一看到木棍,就会主动往右跑。此时,试验者把食物和棍子对调,白鼠往右跑时,等待它的变成敲打鼻子的痛苦,慢慢地它又学会向左跑,试验者再次对调食物与棍子。几次对调,试验者发现,不论再用什么刺激白鼠,它都不愿再跑——它已经疯了。老鼠之所以发疯,是因为失去了对未来的合理预期,它不知道世界为什么突然变了。对未来的合理预期是所有生物存活的基本条件。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更是需要合理预期,法律必须保障人们的这种需要,让人免于恐惧。

自由与责任

但是,如果没有必要的约束,自由很容易变得放纵散漫,而忘记了自己肩负的使命与责任。

我更喜欢北大旧主燕园那古旧的校训——因真理、得自由、以服务。

燕园的原主是燕京大学,它成立于1919年,是近代中国规模最大、质量最好、环境最优美的大学之一,它曾与美国哈佛大学合作成立哈佛燕京学社,在国内外名声大震。1952年,燕京大学被撤销,燕园校舍由北大接收,其中的法学等学科为新成立的北京政法学院承继。

唯有真理的光照,才能学会谦卑,走出自我的偏狭,从而自由而不放纵,独立而不狂狷,尽责而不懈怠。

真正的自由是做正确事情的自由,随意吸毒不叫自由,可以控制自己不去沾染毒品才是自由。任意更换性伴侣,始乱终弃不是自由,可以约束自己的欲望才叫自由。百花争妍,但仍能忠于命定的那朵玫瑰,才是真正的性自由。

人生最大的奴役就是无法实现"知道"与"做到"之间的跨越。

当我们为内心的幽暗所捆绑,任由心中邪恶的"海德博士"彻底战胜良善的"杰基尔博士",我们得到的绝非自由,而是彻底的奴役。只有真理之光能够砍断这种捆绑,带我们跨越鸿沟,成为真正自由的人。

自由的目的是责任,一个越自由的人越懂得去服务大众,去成全他人的幸福。

一位北大学妹有一段话写得很好,她说她从小就生活在北京,拥有很多人这一生都无法拥有的东西,因此她只能前行。我有一个朋友也说,居住在北京就意味着责任,因为我们拥有了太多其他地域所无法想象的便利,因此我们必须对这个国家负有更大的责任。而在今天的中国,优质的高等教育更是一种极其稀缺的资源。因此,我们必须牢记自己的责任。

贵族的精神

在泰坦尼克号沉没时,人们主动让妇女和儿童先走,许多超级富豪把生的希望让给了他人,人性的高贵在那时彰显无遗。有一种力量能够让人类从容地面对死亡。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约有600万英国成年男性奔赴战场,其死亡率为12.5%。然而,参加作战的英国贵族(包括上院贵族和从男爵)的死亡率高达20%。在整个战争中,共有20名上院贵族战死,49名上院贵族第一顺位继承人战死。据说英国著名贵族学校——伊顿公学的参战贵族子弟伤亡率高达45%。有3家英国上院贵族在战争中完全灭亡,继承人全部战死。

真正的贵族不是财产上的富足,而是精神上的高贵,知道自己肩负的责任。这样,即便一贫如洗,依然是贵族。

如果人的一生只是为了追求自我的利益,那么人生难免像陀螺一般,要靠着功名利禄不断鞭策,才能在虚荣和虚空中不断转动。但总有一天你的人生会停摆。

我们所拥有的物质利益都并非我们所配,白白得来,白白舍去,在服务他人中我们才能实现人生最大的价值。

大学之大,不在大楼,不在大师,更不在大官,而在伟大的观念。

愿我们的大学依然拥有伟大的观念,可如明光照耀,让黑暗中的人们看到希望。愿燕园的旧训依然成为你我心中的指引,愿你我如日头出现,光辉烈烈。

法律与道德

法律只是道德的载体,权力意志不能任意产生道德法则,道德在法律之上,法律及立法者的意志在道德之下。

法律的超验权威不是人的理性所创造的,而是写在历史、文化、传统和习俗中,写在活生生的社会生活之中。法律本身应当有其超验的来源,因此立法者的意志并非最高意志,在其上至少还有道德的源头,政府并非最高道德权威的化身。

一如保守主义大师斯蒂芬所告诫我们的:任何法律制度都注定存在缺陷,"人们的愚蠢、软弱和无知,在所有人类制度中都留有深深的烙印,就像其他任何时代和地点一样,他们现在仍然清晰可见"。作为法律源头的道德是对法律权威的一种必要限制。

因此,刑法的合理性不是来自形而上学的推理,而是来自它所服务的道德观念。还是斯蒂芬的话,他说:在任何情况下,立法都要适应一国当时的道德水准。如果社会没有毫不含糊地普遍谴责某事,那么你不可能对它进行惩罚,不然必会"引起严重的虚伪和公愤"。公正的法律惩罚必须取得在道德上占压倒优势的多数的支持,因为"法律不可能比它的民族更优秀,尽管它能够随着标准的提升而日趋严谨"。


二、何谓榜样

让幸福感持续的唯一方法就是以感恩的心、谦卑的心接受一切成功与失败。

同学们获得荣誉,要感谢很多人。写出优秀的学术论文,要感谢图书馆的丰富资料,感谢食堂的饭菜没有地沟油、瘦肉精,感谢你宿舍的同学在睡觉时还忍受你敲击键盘的声音,甚至要感谢和你发生口角,进而动粗的同学,他让你灵机一动,想出了这样的选题:激情状态与刑事责任。

但是,你唯一不能感谢的就是你自己。如果你认为是你自己的才干、智慧让你获得了成功,那你注定不会幸福。因为这样的你在成功时,你会目空一切、狂妄自大,在得意中自我毁灭;在失败时,你会自怨自艾、愤怒嫉妒,甚至自寻短见。

一个朋友说,一瓶饮料,便利店里3元,饭店30元。一个人的价值取决于他所在的位置。

师生之道

一段时间内出了好几起高校教师行为失范的事件,让同为教师的我不禁有许多的感想。

我从小就想成为一名老师。小学作文长大了想干什么,我好像从来没有写过想当科学家,也没有写过想当领导,只写过想当老师。那时常常引用一句老套的诗词来拔高主题——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后来才知道,这描写的是男女之间的爱情,用来歌颂老师,似乎不太合适。

从小到大,教过我的老师有很多,有的严厉,有的温和,但是我从来没有遇到让我厌恶教师职业的老师。相反,大部分老师都对我照顾有加,这越来越坚定我从事教师职业的信念。

我们常说天道酬勤,但事实上,人生的许多成就,个人的努力虽然重要,但自己所能决定的其实很少。有许多重要的关头,许多的贵人相助其实是可遇不可求的。


三、道德谴责的打开方式

我们很容易轻易对他人进行道德上的谴责,因为这能够满足我们想象中的道德优越,甚至可以掩盖我们事实上的道德败坏。

最经常指责他人某种道德过错的人,往往自己也深陷其中,无力自拔。习惯指责他人胆小的人,很可能自己懦弱无比;习惯责备他人生活作风不好之人,更有可能在性上放纵堕落;天天在会议上批评他人贪腐之辈,有可能自己也不干净。

人很容易唱高调,因为这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反而可以沽名钓誉,掩盖自己的毛病,何乐不为?但是,动辄站在道德制高点教训他人的人,往往自己是败类中的败类,越高调往往越败坏。只要对历史有基本的熟悉,就不难明白这个道理。

道德的使命首先是自律,而非他律,道德谴责的第一步永远是对自己发出的,我们必须先质问自己,在相似的情景下,我们会如何行为?

社会乱象,根源何在?《伦敦日报》就此议题向作家切斯特顿征稿。

勇敢的代价

勇敢是一种高贵的品质,但是不勇敢却没有必要如此口诛笔伐,千夫所指,甚至以犯罪论处。真正的勇敢是要付出代价的,不是敲敲键盘、唱唱高调就可以成为勇士。

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成为真正的勇士。但,愿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要轻易遇到考验我们勇气的时候。

共相与相对主义

这种愤怒本身是正常的。虽然有很多人说人的"共相"("理想人"范例)并不存在,它只是一种假设,但我更愿意相信"共相"不是假设,而是一种客观实在。正如人类无论用任何仪器都无法画出一个完美的圆,但"圆"这个概念是客观存在的。

正是这种"理想人"的范例激起我们的道德意识,也让我们一生可以不断行走在德行之路,高山仰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有人说,没有什么是绝对的对,也没有什么是绝对的错,所以我们没有资格对他人说三道四。这种"相对主义"的观点是错误的。

相对主义告诉人们没有绝对的对错,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但这个世界一切的败坏,根源都是相对主义。相对主义让人完全失去了批判罪恶的能力。如果没有绝对对错,那么吃人也就只是一种口味问题,杀人也不过是一种娱乐方式。因此,人当然有资格进行道德谴责。

自省与理想人

当我批评他人懦弱的时候,我真的希望自己能够勇敢一点,我心中的"理想人"告诉我,"你真的不够勇敢。当你批评某个热点案件的当事人时,除了加入集体情绪狂欢以外,你还做了什么?你敢不敢付出代价走出书斋,去帮助弱者,去对抗不公,去匡扶正义,与悲伤的人一路同行?"

当我批评他人忘恩负义的时候,我真的希望自己能够多些感恩。我心中的"理想人"告诉我,"好多人你都忘了去感谢,甚至你对你的父母都缺乏感恩,难道你只在节假日才想起打电话吗?只在特定节日才想起感恩吗?"

每一次对他人恶行的谴责,我都希望能够真正地提升我自己的道德水平。我希望我的愤怒不仅仅是一种感性的表达,而能够产生积极后果。上篇文章发出,有不少网友斥责我是"人渣""没有良知""枉为人师",我接受这些批评,对比心中"理想人"范例,这些批评非常准确到位。

我确实在德行上离理想状态差得太远。所以,我会像溺水之人抓住救命稻草一般抓住能够带我出离邪恶深渊的力量。

法律人与民意

有人说,法律人优点(或是缺点,端看你采取何种立场)之一,便是他既不相信口号,也不相信群众。那些立场鲜明、非此即彼的口号式论说最容易获得民心,但这种单极化的思维在人类历史上却带来了无数浩劫。因此,法律的训练让我对任何口号都心存警惕。

至于群众,并不是说法律人不应该傲慢到不听取民意,而是说他必须超越民意的偏见。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一再提醒人们警惕多数人的暴政,并认为这是民主制度的悖论,如果不妥善处理好这个问题,民主将会被其自身所摧毁。但是,托氏很高兴地发现,在美国,对抗这种多数暴政最有效的武器就是法律界:

"当美国人民任其激情发作,陶醉于理想而忘形时,会感到法学家对他们施有一种无形的约束,使他们冷静和安定下来。法学家秘而不宣地用他们的贵族习性去对抗民主的本能,用他们对古老事物的崇敬去对抗民主对新鲜事物的热爱,用他们的谨慎观点去对抗民主的好大喜功,用他们对规范的爱好去对抗民主对制度的轻视,用他们处事沉着的习惯去对抗民主的急躁。"

仇恨与尊严

当我们人为地将人区分为本国人、外国人,我们也就不可避免地会把本国人区分为富人、穷人,显贵、平民,本地人、外地人,城里人、乡下人,任何一个小群体又会形成一种新的"同仇敌忾"。

人类历史上,几乎所有的暴政最初都是利用民众对外族的仇恨,如当初希特勒上台时鼓动德国人对法国的仇恨。当仇恨在心中发芽、长大,人也就慢慢忘记了最宝贵的东西是他的内在尊严,而不在于外在的身份。

仇恨,总有一天会让人把枪口调转,从对外变成对内,进而对着自己的亲朋好友。当人的心为仇恨所奴役,他的肉体也必然被外在的强权所奴役。

我们求学问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就是为了走出我们基于地域、血统、国族所形成的偏见。我是湖南人,从小我就以身为湖南人而骄傲。

我瞧不起一切外省的人与事——惟楚有材,于斯为盛,"大江东去,无非湘水余波",岳麓书院的这句对联让我对湖湘文化无比自豪,也让我对外省人不屑一顾(我甚至还自撰"大海翻腾,无非湘水涟漪")。

到了大学,我们组织湖南老乡会。老乡们聚在一起,不断自夸身为湖南人的骄傲,批评外省人的粗鄙。直到有一天,老乡会居然没有叫我,我非常失落。后来才知道原来他们开的是长沙老乡会,我不是长沙人,所以没有资格参加。但是一位长沙同学居然也没有受邀,我感到非常奇怪。后来他郁闷地告诉我,"他们开的是长沙市的老乡会,我是长沙县的,所以没有资格。"

这一刻,我才知道我的偏见有多么的可笑和愚蠢!

人之尊严是天赋而神圣的,无论国族、性别、贫富、贵贱,我们每个人的最大公约数在于我们是单纯的人,这是我们放下仇恨的根源,也是我们彼此相爱的起点,有一天我们也要携手共同走向终点。

人的尊严并不来源于国家、民族、文化和权力的授予,相反,一个国家、民族、文化和权力的伟大却来源于对每个个体尊严的尊重。

这个世界并不美好,真正美好的是我们用无伪的爱心去温暖人们心中那仇恨的坚冰。当仇恨的坚冰化作爱的江河,便能冲刷这世间一切的邪恶。

在美国拉斯维加斯枪击案这样一个特殊的时候,愿你我感同身受,让我们再次重温约翰·多恩古旧的布道辞"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

"没有人是自成一体、与世隔绝的孤岛,每一个人都是广袤大陆的一部分。如果海浪冲掉了一块岩石,欧洲就减少。如同一个海岬失掉一角,如同你的朋友或者你自己的领地失掉一块。每个人的死亡都是我的哀伤,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所以,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就为你而鸣!"

爱,是永不止息。


四、身负权力各自珍重

长此以往,小恶会成为大罪,小病会养成顽疾。尊重法律,尊重规则,才是真正的顾全大局。

阳光之下无腐败,如果执法行为能够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谦卑地接受公众的监督,那么民意也会少去很多的质疑,执法行为也会更加光明正大。

"腐败就像蝙蝠一样,总是在黑暗中起舞;公正有如鲜花一般,常常在阳光下盛开。"

裴洪泉(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这句话道出了规范公开执法的本质。但就是这位诗意的学者型法官,也因受贿被抓,后被判处无期徒刑。权力若不在阳光之下接受法律严格的约束,"勿忘初心"则难以做到。

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历史似乎给我们的唯一教训就是人类从来不接受教训。如果"雷洋案"不能推动执法走向规范公开,还会有更多的"雷洋",更多的"某警官",不断割裂的民意又会把这个国家带向何方呢?

网络水军与言论自由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是法治最基本的原则。法治的精神并不是通过法律规定人们应如何行为,而是划定一个行为的禁区。凡是法律所不禁止的,便是民众可自由驰骋之地。在现行法律中,并无任何条款明确禁止雇用网络水军进行宣传造势。

网络水军并非一无是处,如果用之得法,也可能达到积极的效果。如果雇用水军只是进行自我炒作,没有侵犯他人的利益,这就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没有必要过多干涉。就如一部电影上映,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感,通过网络水军评价一下这部影片的优劣,这无可厚非。可见,网络水军只是一种宣传技术,关键看如何使用,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地取缔民间的网络水军,这会极大地干涉言论自由。总之,没有必要因为网络水军带来一些不良影响就全然禁止,切勿把洗澡水和孩子一起泼掉。

从结果层面来看,网络水军的造谣中伤、炒作诽谤,如果侵犯他人的名誉,就有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或者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但是,刑法是"补充法、最后法",不到万不得已不宜轻易使用,否则不仅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还可能导致寒蝉效应,伤害网络世界的言论自由。

思想治罪的开端

最绝的一次,课堂上只剩下颜渊一个人,其他人都跑了。孔子掌权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拿这位学术对手开刀。孔子给少正卯罗织了五大罪名:其一,心达而险,为人通达但居心叵测;其二,行辟而坚,行为乖僻但意志坚强;其三,言伪而辩,观点不对但却善于狡辩;其四,记丑而博,宣扬歪理邪说但却非常博学;其五,顺非而泽,是顺从异端且大力赞赏。孔子说,这五种罪恶,有其中一种就应被诛杀,而少正卯五条全占齐了,是小人的奸雄,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最后,孔子用《诗经》的话总结道:"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宵小成群,让人担忧啦!

这可谓开思想治罪之先河,后世的君王都或明或暗对这种做法非常推崇,汉文帝就觉得杀得好,遵照这个指示,一大批博士(官名)把孔子的教诲直接写进了《王制》,成了定罪的正式法律条文:"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

颜异的"腹诽"、岳飞的"莫须有"、于谦的"意欲罪"以至后世反反复复的文字大狱都是从这个传统脱胎而出,而且越走越远,越走越宽。

根据思想治罪,将思想作为刑法恣意干涉的对象,人的自由也就彻底丧失,人完全失去了作为人应有的价值,人们活着的目标就是成为一只听话的小狗,即便这样,也不能保证就受当权者欢喜,任意刑杀的恐惧残留在每个人的心中。我不禁想起帕斯卡尔,这位孱弱的法国思想家,39岁就离开人世,他告诉我们:

"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用不着整个宇宙都拿起武器来才能毁灭;一口气、一滴水就足以致他死命了。然而,纵使宇宙毁灭了他,人却仍然要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更高贵得多;因为他知道自己要死亡,以及宇宙对他所具有的优势,而宇宙对此却是一无所知。"

"思想,人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

如果认为人有区别于其他生物的价值,如果不想人类社会故步自封,那么我们怎能没有思想自由?

思想的自由

马克思曾不无激情地指出:

"你们赞美大自然悦人心目的千变万化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出同样的芬芳,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我是一个幽默的人,可是法律却命令我用严肃的笔调。我是一个豪放不羁的人,可是法律却指定我用谦逊的风格。一片灰色就是这种自由所许可的唯一色彩。每一滴露水在太阳的照耀下都闪现着无穷无尽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阳,无论它照耀着多少个体,无论它照耀什么事物,却只准产生一种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精神的最主要形式是欢乐、光明,但你们却要使阴暗成为精神的唯一合适的表现;精神只准穿着黑色的衣服,可是花丛中却没有一枝黑色的花朵。"

刑法要促进社会发展,而不能使社会陷入停滞,因此必须确立思想自由,尊重人之为人的价值,将人从恐惧中解放出来,为社会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思想动力。密尔在其大作《论自由》中,曾激动地指出:

意图与行为

如果要对甲的意图进行惩罚,就必须证明意图的存在。但如果没有具体的行为,人们如何能知道甲的意图呢?我们对于自己先前的想法都很难重构,更不要说去还原别人的心了。

如果有一天科技发达,可以发明一种"扫描器"识别人之内心,对于流露出像甲这种邪恶想法的人,那是否可以处罚呢?结论当然也是否定的,即便是完全遵纪守法的公民,偶尔也会流露出邪恶的念头。如果要求人们时时刻刻都保持善良公义的念头,不允许有丝毫的恶念,这种社会不可能存在于人间。类似于甲的想法,很可能是一种白日梦,邪恶的念头可能转瞬即逝,很少有人会把这种念头付诸实践。只有当人们在错误的意图支配下实施了错误的行为,对他才可以进行惩罚。而当人们出现错误的念头,但最终选择放弃,没有任何实施危害行为时,对他就完全没有必要惩罚。社会必须给人们适度的喘息空间。

只有当思想变成行为,才可能进入刑法领域。

比如,甲在杀人意图的折磨下已无法自拔,已经开始购买刀具、毒药准备杀人,这种杀人的预备行为就不再属于思想,具有惩罚的必要性。

社、游行、示威等方式一样,都是思想的表达形式。如果言论等表达方式不自由,也就不可能存在思想自由。当哥白尼终日思考着"日心说",如果不将这种念头表达出来,那他就不可能拥有完全的思想自由,表达自由是思想自由的合理延伸。然而,表达自由毕竟不同于思想自由,思想是绝对自由的,而言论等表达自由……


五、法律人的理智和多数人的情感

如果一种法律上的认识错误民众无法避免,这种认识错误自然可以排除罪责,否则将是民众无法承受的法律重担。

假如媒体的描述与事实没有出入,那么无论是采摘"野草"的农夫,还是摆射击摊的小贩,都不能以犯罪论处。对其即便科以缓刑,仍然是错误的。不知者无罪不仅是一种古老的智慧,更是深藏于你我……

舆论与司法

但恰恰因为司法的现状,造成了媒体、舆论干扰司法的表象。真正能够绑架司法的是权力、金钱、人情,还是舆论?如果拒绝舆论对司法的监督,在司法领域中,权力会不会肆无忌惮?在哪一个热点案件中,舆论导致案件的处理背离了正义的原则呢?是"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还是"念斌投毒案""赵作海案",甚或……

有很多的法律知识。但是,如果没有良知的约束,法律技术主义比法盲更可怕。

法学是一种关于权利与义务的科学,而权利、义务与道德规范有密不可分的联系。无论如何定义法律,法律在原则上都不能超越社会良知的约束。刑事惩罚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在道义上是否值得惩罚,因此,任何人都有权利就此发表看法。

单位犯罪与沉默的邪恶

因此,如果学校负责人知道幼师的虐童行为,但却害怕学校声誉受损,没有及时处理老师的不当行为,反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导致虐童行为愈演愈烈,那么这种行为就不再只是一个个人行为,而可以视为追求单位利益、属于体现单位意志的单位不作为犯罪,应当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对于单位犯罪,可以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责。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的单位犯罪,刑法规定的是无限额罚金制,也即罚金没有上限。

前埃塞俄比亚皇帝海尔·塞拉西说:"纵观人类历史,有能力行动者却袖手旁观,知情者却无动于衷,正义之声在最迫切需要时保持沉默,于是邪恶方能伺机横行。"

相比于积极的施暴者,那些本有责任有能力去制止罪恶之人的姑息放任在邪恶上并无本质的不同。愿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的单位犯罪条款不再虚置。

权力与法治

任何权力都有腐败的倾向,衬衣中最脏的地方就是领口。法治从来都对权力意志保持距离。

西谚有云:"地狱之路搭建了人类构建天堂的砖瓦,永远不要期待在世俗社会出现绝对的正义。"

如果权力总可跳到法律之外,那么人们不是迷恋权力意志的风光无限,就是怀揣侠客之心慷慨激昂。张扣扣案是一个悲剧,唯愿法治之路让这种悲剧不再重演。

理性与血泪

即便是专家也不可能保证百分之百的理性。法律不是冰冷的理性机器,它要倾听、感受并尊重民众的血泪疾苦。站在事后角度的科学判断只是一种"事后诸葛亮"式的冷漠与傲慢。因此,应当按照一般人的立场来对紧迫性进行判断。换言之,我们要代入于欢的角色,设身处地综合考虑他所处的情境来判断他们母子的人……


六、生命的尊严

没有道义约束的自由往往开启的是一条通往奴役的道路。

传统的道义论并不根据后果进行功利计算,而只考虑行为本身是否正当。如康德所言"道德本来就不教导我们如何使自己幸福,而是教导我们如何使自己无愧于幸福"。

在道义论看来,人类尊严是超越经验的,而非人类理性和逻辑推导的结论。它不是一个可以根据情况随意更改的假设,而是维持人类生存的先验本体。康德认为,人是目的,因此不能作为手段对待。谋杀和自杀都把人当成了手段,没有把他的人性当作目的来尊重。如果为了逃避一种痛苦的情形,就结束自己的生命,那么人就是将自己作为一种解脱痛苦的手段。

不同于功利主义的含糊不清,道义论则直截了当地认为人无权处分自己的生命,自杀与谋杀一样都是错误的。对于习惯了快乐、自由、满足这些话语体系的人们而言,道义论的观点很不讨人喜欢。但是,它的合理性显而易见。一方面,道义的限制可以对自由进行合理的约束,防止人们因着无节制的自由走向放纵的毁灭。

恐惧与未知

人之所以恐惧,是因为我们对未知的害怕。我们越想按照既定的计划来规划时间,我们就越会对突如其来的事件心生怨恨。

我们可以按照自己的主动安排来表达爱心,如有空时探访孤儿院,得闲时做做义工。但是我们不愿意未经规划地表达爱心。然而,后者也许更加重要。

如果对未知之事保持一种开放之心,受到一种生活在愉悦的漠然之中的召唤,人生也许会无比的幸福。

爱抽象的人类,还是爱具体的人

仔细想想,其实我和卢梭一样,爱抽象的人类胜过于具体的人。因为抽象的人类如此可爱,而具体的人如此麻烦。

想象中的人类越可爱,越是觉得身边之人乏味恶心。对抽象的人类的爱是无须付出代价的,但对具体的人的爱则总是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然而,真正的爱一定要是付出代价的,牺牲越大,爱心也就越大。无须付出代价的爱不是为了欺骗自己,就是为了欺骗他人。

想起小时候的一些爱心之举,无论是收养流浪猫,还是邀请乞丐,我其实都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付出代价的是我父母,他们喂养小猫,给乞丐烧饭,而我只是单纯地发出邀请。我只是想让小猫和乞丐陪我玩耍,因为我感到孤独。

后来,我的小猫被父母赶走了,因为它把一只啃过的老鼠放在我的床上。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埋怨我的父母,因为我觉得小猫可能想把好东西和主人分享。后来,我也不再邀请陌生人来家里做客,因为父母告诉我会有拐卖小孩的坏人。

随着年岁的渐长,读的书慢慢地多了,才发现我所敬仰的卢梭只爱抽象的人类,根本不爱具体的人。卢梭和女仆长期同居后结婚,后者为他生了五个孩子,卢梭把他们都送往了孤儿院。他在《忏悔录》中为自己辩护,说他忙着爱人类,以至于没有时间来关心自己的孩子。

《悲惨世界》中抛弃芳汀母女的多罗米埃也曾经引用卢梭的高论,为自己始乱终弃的行为辩解。所以,这是为什么詹姆斯·斯蒂芬在《自由·平等·博爱》一书中说"我在读卢梭的《忏悔录》时发现,几乎很少有文学作品能像他对人类表达的爱那样让人恶心"。

知道与做到的鸿沟

道德不是教导我们怎样才能幸福,是教导我们怎样才能配得上我们的幸福。

但是,这样一种新的存在也会让人有一种深深的焦灼感。这种焦灼感在于,我们越是意识到普遍规律的命令,越是强烈地意识到我们不能坚持这些命令。在"知道"和"做到"之间,有一个天然的鸿沟。人每天都在立志行善,但总是无法做到。

在克尔凯郭尔看来,一个人真正的存在是进入第三个阶段的存在——能够跨越"知道"与"做到"之间的这个巨大的鸿沟。能够实现这种存在的人,必然是极少数的。大部分的人只在第一个阶段即审美阶段中获得存在。在克尔凯郭尔看来,第一种阶段的生活方式是大多数人的特征,大多数人在生活中并没有真正超越儿童和青年时代,他们只关注当下的满足,也许会有少许的自我反思。

审美阶段

第一个阶段叫作审美阶段,在这种阶段,人沉迷于短暂和当下的事物。感官的需要,欲望和冲动成为人唯一的向导。当然,这种感官上的享受不一定是粗俗的,它也可能表现为对艺术、学术、文学、哲学和宗教的热爱。

但是它们的共同点在于,审美的个体并不在真正意义上做出选择。或者更准确地说,即便你做出了抉择,这种选择也不属于生存选择。因为你所考虑的唯一问题是,这种选择能否实现你特定的感觉欲望。这种选择完全是当下的,在这种意义上,你其实没有进行真正的选择,你只是在选择中迷失了自己。

比如,有人会问:我应该换一个工作吗?我应该出国深造吗?我应该买房吗?当你做出这种"选择"的时候,你的选择并不属于克尔凯郭尔所谓的生存选择。所以无论你做还是不做,你最终都会表示后悔。在审美阶段,人的存在只追求相对的目的,并不关注人们对于绝对的需要。在克尔凯郭尔看来,因为当下的力量不能承担我们渴望永恒的重负,所以厌倦是不可避免的。

尼采:主人道德与奴隶道德

这位"狂人"叫尼采。尼采认为,观念是强者所定义的。在人类层面上,最强大的力量是将自己关于实体的解释强加给他人的能力。当我们引导他人用特定的方式看待生命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在征服了。我们赖以解释世界的各种范畴——真理、目的、实在或知识——既非客观的,也非中立的,而是我们有意无意地向他人施加强力的工具。

没有真理、没有崇高、没有意义。"真实的"世界就是谎言。"所存在的一切事物,无论其起源如何,都由那些拥有强力的人根据新的目的定期予以重新解释。"

尼采唯一接受的真理是否定性的:真理即脱离幻象。尼采在精神崩溃之前的未完之作《重估一切价值》是其作品的顶点,他认为存在两种伦理类型:主人道德和奴隶(畜类)道德。传统的奴隶道德最终将让位于当时处于失势地位的主人道德。主人道德强调高贵和强力,而奴隶道德却认同利他、仁慈和谦卑。

伟大的观念

这种崇高的观念可以赋予人尊严,指导人们的生活,让人生活得有意义、有目的、有安全感,它能让人超越暂时的琐碎和有限,在一种更高级的意义上审视自己的日常生活。

无论是帝国的兴衰、政权的腐败,还是瘟疫的流行、蛮族的入侵,人的肉体都很容易因之而毁灭,但这种伟大的观念却是万世长存。站在伟大的观念之上,人越来越感到作为人的高贵与价值。伟大的观念创造伟大的人类。

有一天,一场运动开始了。伟大的人类开始觉得有必要用人自己的理性去审视观念,所有无法通过人类理性检视的观念都应该被抛弃。他们认为,理性之光可以驱散黑暗,把人们引向光明。我们知道,那场运动叫作启蒙运动。那个时代最优秀的大脑,康德给出了这场运动的定义。

人类的观念会崩溃吗?

人类的观念会崩溃吗?——在虚无中寻找意义

有一个耳熟能详的童话故事叫作《三只小猪》,三只小猪为抵抗大灰狼分别盖了一栋房子。大哥盖了草屋,二哥盖了木屋,但三弟不嫌麻烦盖了结实的石头房子。后来只有石头房子没有被大灰狼弄垮,保护了这三只小猪的安全。

小猪所搭建的房屋可以象征人类的观念。人们是依据观念而生存的,每一个人都有一些既定的先存观念,也即对人生的基本看法。虽然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自己有这种观念,但是每一个人一定是按照特定的观念来安排自己的人生。

人类一直都是观念的产物。一种崇高的观念可以将人类高举,一种卑下的观念则会降低人的尊严。

一直以来,哲学家们认为,观念有高下之分。越接近永恒的观念,越是崇高。有人把这种最崇高观念称之为"绝对真理""本体"或者"共相",当然,还有更多人把其称之为"道"。


七、心怀永恒活在当下

叔本华说:人们就像刺猬一样,分离时觉得孤独,合在一起又互相扎人。

没有人愿意首先卸下自己的伪装,脱下自己的"刺猬皮",接受被他人伤害的危险。我们在一次又一次的肉体放纵中寻找爱与被爱,但最后疲倦失望,伤痕累累,以至于戴上更多的面具,披上"刺猬皮"。

伪善的人最喜欢空谈崇高的话题。他们活在崇高的理念之下,用这种理念逃避对具体个体的责任,为自己的虚伪披上神圣的外袍。小说中克利马为自己习惯性的出轨寻找理由,认为他越是出轨,越是感受到妻子的可爱。

"一旦我占有了她,一种有弹性的力量会突然又把我弹回到(妻子)凯米蕾身边,有时我感到我追求这些女人,仅仅是为了弹回到妻子身边时那美妙的一瞬(这一瞬充满温柔、渴望和谦卑),随着每一次新的不忠,我反而越来越爱她了。"

自由与面具

雅库布选择放弃阻止,放任茹泽娜的死亡,因为逃避责任本身也是一种自由选择。

古希腊哲学家爱比荷泰德说:"我们登上并非我们所选择的舞台,演绎并非我们所选择的剧本。"

对于现代人而言,这种哲学简直愚昧。我们为什么不能按照自己所选择的剧本来生活,为什么要接受给定的剧本?然而,历史一再告诉我们,当道德约束一旦松弛,每个人都成为自由的离子状态,社会秩序大乱,人们也就会甘心献上自己的一切自由,接受权力专断所带来的秩序与安全,自由会彻底地走向它的反面。

小说中大多数人都戴着面具在生活,虚伪是现代人的瘟疫。在这样一个冷漠的时代,我们用面具将彼此隔离,我们每天都在表演,每人都是"影帝"。我们希望被理解、被关心、被接纳,但是我们又不愿意脱去自己的伪装,因为我们害怕被伤害。

今日是艰难的,但也是精彩的

普通话中的"今"和"精彩"的"精"有着相似发音(我们湖南人从不区分前鼻音后鼻音),这提醒我,今天是艰难的,但同时也是精彩的。

阿西西的方济各告诉我们:不要活在所有的事情都能事先安排好的幻觉里。最重要的事常常在没有令人焦虑的计划中不期而至。

人生就是一个故事,我们每天都在创造一个新的故事,这个故事不可能都是喜剧,也不可能都是悲剧,它是正剧,有悲有喜。如果我们能够学着像方济各一样活在一种愉悦的召唤之中,那么我们一定能够超越我们今天的艰难,让每天活出精彩。

接受我们的有限,去迎接未知的无限。让每个今天都能听到永恒的回声,从而心存真正的盼望,活在当下,做好每天当做的事情。今日是艰难的,但也是精彩的。

我们时常生活在恐惧之中。对于明天,我们充满着恐惧。我们害怕明天生意失败,事业不顺,考试失利,提拔无望,计划落空空欢喜。我们害怕明天的种种不可预料。我们尽一切所能来对抗明天的不确定。尽可能地赚钱,提升自己的地位,储备知识,积累人脉,来对抗这种不确定的人生。但是,越多的积累却催生出更多的恐惧,我们越来越害怕失去已经拥有的一切。我们陷入一种深深的自欺,那就是用表面的"强大"来掩盖自己有限、脆弱与无奈的本相。

然而,我们是绝对依赖的物种,我们不可能仅靠着自己就获得生存,这种绝对的依赖感是我们的本相,也是很多人一生与之相随的恐惧感的来源。因此,人只有承认并接受自己的本相,才能除去自欺所带来的恐惧。

我们必须接受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没有人能活在确定性之中,对人生而言,我们唯一能确定的就是不确定的人生。

绝望之后是希望

如果你立志以法律为业,愿你知道应当将灵魂安放何处。

在法治的征途中,有时你会备感绝望。当你如"过儿"一般,站在悬崖之巅,万念俱灰,飞身一跃,但不料"小龙女"就在山下。

绝望之后是希望!

暂时落榜的朋友,我能体会你的心情,与你感同身受。但是,人生本是希望与失望的综合体,失望是有限的,希望却是无限的。春夏秋冬,四季变迁,春有春的妩媚,夏有夏的热情,秋有秋的丰硕,冬有冬的肃穆,每人都有各自的季节,每个季节都有不同的特点,各有各的精彩,不要与他人比较,因为季节不同。"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物都有定时。"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剧本,演好自己的剧本,不自怜、不自夸,方能不负此生。愿你悲伤之后,收拾好心情,重新上路。

活在当下

《功夫熊猫》中有一句台词:昨天是历史,明天还是未知,但今天是礼物,所以今天才叫"present"。

我们都在借来的时间中生活,每个当下都是一个礼物。愿我们充分地利用这个礼物,让每个当下都释放永恒的光芒。时间指向永恒,因此生活于时间之中的男男女女,也都具有永恒的意义。

C.S.路易斯说:"不存在普通人,我们嬉笑、共事、结婚、冷落、剥削的对象都是不朽的人。"

每个不朽的个体也就超越一切必朽的文化与国族的价值。愿你我心怀永恒,活在当下,爱你身边每个不朽的人。

永恒与时间

但是,永恒这个概念是人的理性很难理解的,许多人因为它的不可理解,所以抛弃了永恒这个概念,以至于"被永远流放在时间里"(海德格尔语),时间没有指向的目标,人也就失去了当下存在的意义。虚无感如荒原的野草在每个人的心中蔓延,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当人们抛弃了永恒,但又希望获得现在存在的意义,于是就创造了未来这个概念。但未来只是永恒的赝品,它依然指向无尽的虚空,因此也就永远无法让人真正抵抗内心的虚无与焦虑。

C.S.路易斯告诉我们:"几乎一切罪恶都扎根于未来。感恩是在回顾过去,爱着眼于现在,恐惧、贪财、色欲和野心在眺望着未来。"

每一个人都被未来这个赝品压得喘不过气,他们饱受未来的折磨,对未来充满忧虑,"把信心建立在一些计划的成败上面,而这些计划的结局可能是他们有生之年无法看到的。他们终其一生在追寻一些海市蜃楼,在当下永远不诚实,永远不良善,永远不快乐,只把现在赋予自己的一切真实恩赐充作燃料,堆积在为未来而设的祭坛上"。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时间是线性的,有始有终。因此,时间的意义是非凡的,有许多特定的时间点都具有特定的意义,历史并不是虚无的。当人们庆祝新年,显然受到的是第二种时间观念的影响。

在这种时间观念中,有两个时间点对于每个个体都具有特殊的意义:一是作为终点的永恒,二是作为现在的当下。现在是触及永恒的那一瞬间,在永恒的视野中,我们才能明白每个当下的意义之所在。用奥古斯丁的话来说,过去是通过记忆而存在于我们的心中,将来则是通过已经存在而能看见的东西预言得到的。因此,"说时间分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类是不确当的。或许说,时间分过去的现在、现在的现在和将来的现在三类,比较确当"。而这三种"现在",都要经过我们当下的意识。

换言之,只有聚焦于永恒,现在才具有存在的意义。


八、致法学新人的第三封信:与德相随

在英国威斯特敏斯特大教堂有一块著名的墓碑,墓碑主人不详。这个教堂是英国最著名的大教堂之一,许多名人埋葬于此,如丘吉尔、莎士比亚、牛顿、狄更斯等,还有英国20多位前国王的墓碑。与这些人比起来,这块墓碑非常普通,但它却是名扬全球的一块著名墓碑,每一个看过这块碑文的人都深深地为之感动。

墓碑上,刻着这样的话:

当我年轻的时候,我的想象力从没有受过限制,我梦想改变这个世界。

当我成熟以后,我发现我不能够改变这个世界,我将目光缩短了些,决定只改变我的国家。

当我进入暮年以后,我发现我不能够改变我的国家,我的最后愿望仅仅是改变一下我的家庭。但是,这也不可能。

当我现在躺在床上,行将就木时,我突然意识到:如果一开始我仅仅去改变自己,然后作为一个榜样,我可能改变我的家庭;在家人的帮助和鼓励下,我可能为国家做一些事情。然而,谁知道呢?我甚至可能改变这个世界!

要想改变世界,你必须从改变你自己开始。要想撬起世界,你必须把支点选在自己的心灵上。

我邀请大家,做一个有德行的人,从改变自己开始,改变这个社会。有四种德行为文明人所认可,它们分别是谨慎、节制、公正、坚毅。

一、谨慎

谨慎就是在行动时要慎重考虑它的后果。冲动是魔鬼,做任何事情的时候不要过分冲动,要控制自己的情感,古语所谓三思而后行。做事慢几拍总比做了之后再后悔要强得多。

谨是言字旁,这其实就是提醒我们说话要慎重。

改变从自身开始

《纳尼亚传奇》的作者C.S.路易斯说过,如果把人类想象成一队列队前行的舰队,那么船只之间不能互相碰撞,阻碍彼此的航道;另外,每艘船必须状态良好,能经风浪。前者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后者就是自身的德行。

当前的中国,许多人都对现状不甚满意,无论穷人还是富豪,百姓还是官员,都有人牢骚满肚。不可否认,中国现在面临很多问题,但这些问题出在哪儿呢?有的人说在制度,有的人说在国民性,但很少有人说:在我!

是啊,如果船只破败不堪,根本无法行驶,教他们如何行驶,以免相互碰撞,又有什么意义呢?对于中国的问题,我们每个人都难辞其咎,正是我们的贪婪、自私、放纵、堕落、胆怯导致了这种种的问题。我以前对这个社会也充满抱怨,但我现在发现抱怨于事无补,如果你想改变,就从改变自身开始,做一个有德行的人,正如蝴蝶翅膀的震动能够改变整个亚马孙地区的气候,每个人微小的善意必能影响这个社会。

爱人如己

有人说,这样太难了,不可能实现。但你有没有发现,其实每天你都在这样宽容地爱着一个人,不论这个人是好是坏,你都爱他。你也许会恨他所犯下的错误,但你依然还爱着这个人本身,而且我相信你会爱他一辈子,这个人就是你自己。不管我可能多么讨厌自己的自负、贪婪、胆怯,我仍然爱我自己。实际上,我恨这些东西正是因为我爱这个人,正因为爱自己,我才会为自己干出这种事情而难过。

我们常说爱人如己,既然你能够轻易原谅自己,那你也可以像爱自己一样去爱别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当你犯了错误,你希望他人原谅你,不希望别人不宽恕你,那当别人犯了错误,你是不是也应该去宽容他呢?大学的宿舍生活其实就是一个很好的地方——操练宽容之爱的场所,宿舍的同学都有各自的偏好以及缺陷,如果你能慢慢地接受他的缺陷,你也就会慢慢地喜欢上他。我在大学时非常讨厌我上铺,因为他睡觉老是翻来覆去,还会打鼾,我不止一次在脑海中想象出针对他的种种"恶毒计划",当然最后都没有实施。

自恋的爱与宽容的爱

中国现在的离婚率几乎是世界最高的国家之一。

非常感恩的是,我们宿舍六个同学,婚姻还算比较稳固。当前,离婚的主力军可能是22至35岁人群,这代人的自主意识要比他们的前辈强得多,一见钟情,婚了;一怒之下,离了。大家都任凭情感的泛滥,当情感来袭,就结婚了;当情感消失,就离婚了。这种爱,更多的是一种自恋。很多人为了寻找爱情,在不同的情人中周旋探索,最后却是越来越觉得孤独。原因就在于,自恋的爱永远不能长久,任何一个人都无法达到你对他的全部预设。

一个可爱的人,人人都会爱他,但当他不再像以前那么可爱,你还爱他,并且愿意去发掘他的可爱之处,这可能就是真正的爱了,而要做到这一步,就必须有宽容的心。

英文中有两个词语表示爱,一个词语叫作"love",另一个词语叫作"charity",前者是情感的爱,后者则是宽容的爱。今天的人们更多把爱认为是"love",是情感的宣泄,但却忘了真正爱是"charity",是宽容之爱,也就是仁爱。

到现在为止,我最重要的友谊几乎都是在大学时代结交的,毕业离校时,宿舍六个同学去了不同的城市,除了我待在北京,其他同学分别去了深圳、昆明、西安、上海、合肥。在分别时,我们和狐狸一样,忍不住流泪,但我确实得到了很多好处。那些城市本来与我毫无关系,但是因为有建立联系的朋友,这些城市开始与众不同。当你提到西安,我首先想到的肯定不是兵马俑、不是大雁塔,而是那在我对面上铺的同学,我甚至永远记住了中国最长的县名——云南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因为有一个同学就来自那个地方。

三、彼此宽容、爱人如己

要想与人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要有宽容的心,接受他人的缺陷和不足,所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每个人都喜欢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这是人之常情,但这种爱其实在很大程度是一种自私的爱,或者说是一种自恋。我们爱的其实只是自己投射在他人身上的影子,而如果这个影子在他人身上慢慢消失,你可能就失去对他的爱意。

"如果你要是驯服了我,我的生活就一定会是欢快的。我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我躲到地下去,而你的脚步声就会像音乐一样让我从洞里走出来。再说,你看!你看到那边的麦田没有?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来说,一点用也没有。我对麦田无动于衷。而这,真使人扫兴。但是,你有着金黄色的头发。那么,一旦你驯服了我,这就会十分美妙。麦子,是金黄色的,它就会使我想起你。而且,我甚至会喜欢那风吹麦浪的声音……"

狐狸遗憾地对小王子说:"现在的人们总是到商人那里去购买现成的东西,因为世界上还没有购买朋友的商店,所以人也就没有朋友。如果你想要一个朋友,那就驯服我吧!"于是,小王子开始学着如何投入时间和感情去与狐狸建立联系。慢慢地,小王子驯服了狐狸。当小王子要离开的时候,狐狸感到非常难过,它哭了,小王子说:"这是你的过错,我本不想给你造成任何痛苦,但你却让我驯服你。"狐狸说自己虽然难过,但却得到了很多好处,如当风吹麦浪,那金黄色的麦浪让它觉得从此与众不同。

功利与非功利

最后他才发现,他其实是魔鬼的私生子,成功全都来源于魔鬼的操控。魔鬼正是试图通过成功让我们放弃自己安身立命的美好价值。在影片的结尾,魔鬼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

"虚荣,无疑是我最爱的罪。"

功利性读书让你只想成功,无法接受失败。但我始终认为,一个人的真正成功不是在于你取得多少辉煌,而是在挫折中,你能不能勇敢地爬起来。只有非功利性阅读,才能让你坦然接受失败。在大量与功利无关的文学作品、名人传记中,主人公的失败、困苦、绝望比比皆是。那么多伟大的灵魂,他们也曾有跌倒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能跌倒?

功利性的读书让你只注重外在的功名,而忽视了内心的丰富。

孔门七十二贤,不乏博学多能,高官厚禄者,但孔子最欣赏的学生却是单纯的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孔子说颜回好学,"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也就是说颜回心态平和,情绪稳定,善于改过自新,注重德行。

Move fast and break things